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社保阶段性减免

    信息发布者:Djoean
    2020-03-24 12:16:55    来源:信息平台   转载

    【企业划型告知】尊敬的社保费缴费人(xxxxxxxx),按照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解释口径,您单位拟划型结果为享受阶段性全免养老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;如对本单位拟划型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3月31日前通过税务办税大厅前台或在微信小程序(VTAX远程可视办税系统)的快捷办理功能提交《变更企业划型结果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申请,税务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复核。在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施行期间,单位可以如期缴费的,须每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,登录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申报服务系统进行缴费申报,申报完成后,单位的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。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,可按规定延期缴纳,延期缴纳不需要任何申请手续。详情可致电0769-12366或12345。【东莞税务东莞人社】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